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这次会议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之名召开的最高规格专项工作会议,会议的核心任务在于确立一个具有统领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明确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背景与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强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就,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日益艰巨繁重,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在此关键历史节点,召开如此高规格的法治专题工作会议,系统总结成就经验,分析新形势新任务,确立根本指导思想,对于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有效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极其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会议核心成果: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

本次会议最重大的成果,就是正式提出并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会议系统阐述了这一思想的核心要义与丰富内涵,强调其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其主要方面通常被概括为“十一个坚持”,包括:

这“十一个坚持”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部署与未来方向
会议不仅确立了指导思想,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会议强调: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是一次具有全局性、历史性意义的重要会议,会议的召开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确立,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开启新征程,为法治中国建设锚定了前进航向,注入了强大动力,自此,中国法治建设在科学思想的指引下,迈入了系统谋划、协同高效、纵深推进的新阶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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