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通报,截至X月X日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所有患者已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新增病例基本情况如下:

- 病例1: 男,42岁,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报告,为之前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临床症状,诊断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 病例2: 女,38岁,伊犁州伊宁市报告,为之前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临床症状,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 病例3: 女,65岁,昌吉州昌吉市报告,为之前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临床症状,诊断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 病例4: 男,28岁,吐鲁番市高昌区报告,为之前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临床症状,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 病例5: 女,7岁,巴州库尔勒市报告,为之前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临床症状,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疫情处置情况:
疫情发生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各地(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处置工作。

- 流调溯源: 相关部门正对新增病例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史进行深入排查,以尽快锁定并控制潜在风险点。
- 隔离管控: 所有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多轮核酸检测。
- 核酸检测: 根据疫情风险研判,已在相关区域开展多轮区域核酸检测,力求尽早发现潜在感染者,切断传播链条。
- 风险区划分: 各地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并公布高、中、低风险区,严格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
健康提示: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提醒广大公众:
- 密切关注官方信息: 请及时关注各地官方发布的疫情动态和防控政策,不信谣、不传谣。
- 主动配合防疫措施: 如与公布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或接到防疫部门电话、短信提示,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告,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 做好个人防护: 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扫码、测温。
- 加强健康监测: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 积极接种疫苗: 符合接种条件的公众,特别是老年人,应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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