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链条,经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对城区范围内进一步强化疫情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强化区域管控  
- 对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居民小区(村屯)实行封闭管理,严格落实“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  
- 其他小区(村屯)实施封闭式管理,每户家庭每两天可安排一人凭通行证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外出时间不超过2小时。  
- 除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抢险等车辆外,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一律禁止在城区道路通行。  
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 除保障市民基本生活需求的超市、药店、医疗机构外,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 所有餐饮单位禁止堂食,可提供外卖或配送服务。  
- 各类公共场所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  
减少人员流动聚集  

-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居家办公。  
- 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 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开展线上教学。  
加强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 全体市民需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 市民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佩戴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保障物资供应和医疗服务  

- 相关部门将全力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确保市民基本生活需求。  
- 医疗机构要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等特殊人群的医疗需求,开辟绿色通道。  
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编造散布谣言、借机哄抬物价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各项管控措施,同心协力,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公告。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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