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疫情新政策/江苏省疫情防控疫情最新规定

admin 1 2025-11-22 21:04:20

江苏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

江苏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具体来说,中小微企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在此期间被免征。同时,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三项社会保险雇主缴费部分(不含应由个人缴费部分)也被免征。

疫情期间社保费减免政策无需企业额外申请,已缴费用根据企业类型和当地政策直接退费或冲抵后续缴费,企业只需正常申报即可享受减免。以下是具体政策说明:减免政策申请与操作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无需办理手续或提交材料,只需按原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直接享受。

直接减免,无需先缴后返:符合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企业,在申报时直接享受减免政策,减免的是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不受影响,且不需要先缴后返。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对应缴的企业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申请缓缴。

江苏疫情期间95折电费优惠政策

江苏疫情期间存在过电费优惠政策,但并非直接表述为95折电费优惠。在疫情期间,江苏省为了应对疫情带来的经济影响,启动了一系列临时性的电价扶持政策。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时间可能因地区和电力供应企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虽然并没有直接表述为“95折电费优惠”,但江苏省确实采取过一些措施来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电费负担。

江苏省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减免时间并未明确说明具体的起始和结束时间,但主要是针对为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场所。分析说明:政策背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了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江苏省采取了多项措施,其中包括对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减免。

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正常开工、复工的隐形企业,政策允许调整电费计费方式,包括灵活变更周期和减容期限。电力用户可以即日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和暂停恢复。这样的申请不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的限制,并且可以减免容量电费。

降价措施: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疫情防控期间欠电费,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国家电网政策支持:欠费不停电国家电网已发布公告,疫情防控期间居民欠费不会停电,避免因断电影响基本生活。此政策为居民提供了缓冲期,无需因欠费担忧停电问题。

重庆20条政策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物流、文旅等行业给予专项补贴;厦门15条措施提出对疫情防控期间保障生活物资供应的商贸流通企业,给予每户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贵阳22条政策中,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科技型企业,给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的优惠。

江苏疫情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1、政策背景与目的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冲击,江苏省财政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通过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房土两税”)的困难性减免,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及纳税人缓解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疫情期间对单位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税收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其他税费优惠以及地方性支持政策,具体如下:社保费减免:针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则享受社保费减半征收政策。

3、疫情期间最新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参与疫情防治工作者个税免征: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和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税费减免: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4、疫情期间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费减免及其他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增值税费减免政策增值税免征政策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等特定项目,疫情期间依然免征增值税。

江苏省疫情新政策/江苏省疫情防控疫情最新规定

5、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物福利免税:对于企业、单位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防护用品等实物,也将免除个人所得税。

最新回国隔离政策

1、回国隔离政策调整为“7+3”,即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检测,核酸检测安排也相应优化。具体调整如下:隔离时间调整:原政策: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检测。新政策: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检测,显著缩短了总隔离时长。核酸检测安排优化:集中隔离期间:原政策: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采集鼻咽拭子,解除隔离前需双采双检。

2、辽宁省(沈阳市除外):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浙江省: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江西省:21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注:此处政策与后续21+7汇总一致,可能存在特殊说明或更新,需以最新政策为准)。福建省:21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

3、柬埔寨回国最新政策如下:调减部分远端防控检测费用 自11月1日起,包括中国公民在内的所有赴华乘客在柬国家公共卫生学院(NIPH)进行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时,免收相关检测报告费用30美元,其他检测费用保持不变。

4、各地回国最新隔离政策如下:江西省:境外经江西省直接入境的人员:实行“21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医学观察”。在外省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抵赣人员: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医学观察”。山东省:从山东口岸入境的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

5、目前回国隔离政策因地区而异,上海、江苏等地已优化防疫措施,其他地区可能逐步跟进。具体政策如下:江苏地区隔离政策调整集中隔离时间缩短:由原本的“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改为7天集中隔离。超14天入境人员:完成1次核酸检测后即可解除隔离。

江苏疫情减免房土两税解读

江苏疫情期间房土两税减免政策的核心内容如下:政策背景与目的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冲击,江苏省财政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通过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房土两税”)的困难性减免,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及纳税人缓解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江苏省疫情新政策/江苏省疫情防控疫情最新规定

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缴纳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受疫情影响发生重大亏损导致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按当地有关规定申请房土两税困难减免。

被政府征用房产的减免:以安徽省为例,在疫情期间被政府征用的房产,按实际征用时间免征房产税。困难企业减免:因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或发生严重亏损,纳税人确有困难的企业,可按当地有关规定申请房土两税困难减免。

主要内容 (一)延长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2020年我省出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期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 (二)明确四大行业和小微企业自用房产采用退坡方式减免房土两税。鉴于新冠疫情不断好转,对四大行业和小微企业采用退坡方式减免房土两税。

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旨在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并筹集地方财政收入。

不在计列疫情防控措施费

调整后,在“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费”中明确不再计列“疫情防控措施费”,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次调整意味着山东省内所有建设工程在费用计算时,需剔除原包含的疫情防控专项费用。

我省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其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拟建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中,同样不再计列该费用。

江苏省住建厅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决定停止实施此前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指导文件,并明确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及拟建建设工程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自2023年1月8日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的费用不再计取。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发布的《问题解五十三)》(闽建价〔2023〕4号),自2023年1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后,疫情防控措施的调整对工程建设领域产生了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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