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疫情期间惠企利民减免优惠政策解析

admin 5 2025-10-30 07:24:33

新冠疫情期间,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天津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先后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力度大、针对性强的减免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涵盖了税收、社保、房租、金融、公用事业等多个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保障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

聚焦市场主体,减轻企业综合负担

  1. 税费减免精准施策:

    •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如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依法核准后减免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提高部分行业的增值税起征点。
    • 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缴纳。
  2. 社会保险费缓缴降率:

    • 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尤其对中小微企业实施力度更大的减免。
    •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允许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3. 房屋租金减免支持:

    • 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减免数月租金。
    • 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等非国有物业主体对租户适度减免租金,各地区政府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贴或政策支持。
  4. 金融信贷精准滴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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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
    • 增加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降低担保费率,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获得融资。

保障基本民生,降低居民生活成本

  1. 公用事业费缓缴不断供:

    •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水、电、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 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
  2. 稳定就业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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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返还比例最高可达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
    • 对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 医保费用减缓与服务保障:

    • 允许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 确保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患者诊疗不受影响,医保报销及时结算。

政策特点与成效

天津市出台的这套疫情期间减免优惠政策体系,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响应迅速,紧跟疫情发展和企业需求动态调整;二是靶向精准,重点支持受冲击最严重的行业和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三是多措并举,综合运用减、免、缓、降、补等多种工具,形成政策合力;四是注重落实,通过简化流程、明确责任部门,确保政策红利能够直达基层、惠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市场主体的现金流压力,帮助一大批企业稳住了岗位、维持了运营,对于保障天津市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就业民生、推动经济恢复重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天津市在疫情期间推出的一系列减免优惠政策,是特殊时期政府主动作为、优化服务、与企业民众共克时艰的集中体现,虽然随着疫情形势的变化和经济的恢复,部分阶段性政策已逐步退出或调整,但其在应对冲击、稳定预期、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积累的宝贵经验,将为未来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借鉴,相关企业和个人应及时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用好用足各项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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